一、交强险人伤赔付限额
交强险人伤赔付限额如下: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伤残的赔偿限额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交强险赔偿流程
交强险赔偿流程如下: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
2.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三、交强险直接理赔给对方吗
交强险可以直接理赔给对方,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可知,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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