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宅基地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有前提条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当村民之间发生宅基地纠纷时,当事人之间应先进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应交由政府处理。当村民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时,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在接到政府决定通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房屋宅基地纠纷类型
(一)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
(二)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三)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
(四)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五)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六)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
(七)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
《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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