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诉讼,构成犯罪的,会被判刑。
恶意诉讼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当前,理论界对于何为恶意诉讼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学术界也是众说纷纭。综合来说,恶意诉讼是指当事人利用虚假的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诉讼这一特定的法律程序来获取自己不正当利益的诉讼行为。其构成要件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当事人具有主观的恶意,意图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而为自身谋取利益;
第二,当事人须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审判程序和法律的强制力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
第三,对方当事人受到诉讼的困扰并因此受到损害;
第四,当事人一方的获利与另一方受损害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当然,还有一个问题,恶意诉讼的成立不应该以诉讼胜利为标志,因为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和自身不法利益的实现与诉讼胜利并没有因果联系,因此,只要是当事人满足前面四个要件,达到了其某种预期的目的,就应当成立恶意诉讼。
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区别
虚假诉讼一般是指诉讼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法院的审判权,利用虚假证据,骗取法院由于认识错误做出的有损害于第三人权利的判决,损害第三人的权益。②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都是骗取法院的信任,利用法院的审判权,使法院基于其认识错误而做出错误的判决。当然它们之间具有本质的区别,虚假诉讼是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权益。而恶意诉讼,是一方当事人利用诉讼损害对方当事人的权益。
全文5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