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的缴纳期限为购车发票开具之日起60天,从第六十一天开始,按照应纳税额的万分之五,每日加收滞纳金。
《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看到,第五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应当一次缴清”。另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购置税滞纳金的问题
1、车辆从开购车发票起两个月后才始计收购置税滞纳金,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13条明确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购置税税率是10%。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一般从机动车发票日确定起算,从第61天开始按日计算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车辆购置税的滞纳金没有上限,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所谓滞纳之日,就是自购买之日起满60日为计算滞纳金起始之日,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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