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是指未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如果其中一方有配偶者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罪,但这也属于非法同居。
单身男女共同居住生活一般不属于非法同居,而非法同居是指未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如果其中一方有配偶者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罪,但这也属于非法同居。
素 材 : 什 么 是 非 法 同 居 ?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种行为。在我国,同居分为三种:一般同居、非法同居、重婚同居。其中,只有双方未婚的情况下,同居行为不会触犯法律。然而,如果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就可能涉嫌构成重婚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同居行为在我国是受到法律禁止的。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种行为。在我国,同居分为三种:一般同居、非法同居、重婚同居。其中,只有双方未婚的情况下,同居行为不会触犯法律。然而,如果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就可能涉嫌构成重婚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同居行为在我国是受到法律禁止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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