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聚众斗殴没动手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3-06-03 15:20:46 3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未成年聚众斗殴没动手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未满16周岁聚众斗殴罪的处罚轻重根据后果严重程度来判决,一般后果比较轻的情况下通常是教育和要求家长加强监管,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就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未满十四周岁,对故意伤害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要按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聚众斗殴但是没动手是否会判刑?

打架跟着去了但没动手,是否有责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尽到了劝阻义务,没有责任;否则,就有责任。

《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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