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意思
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执法局扣车的条件有哪些
1.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三、被交警扣车后取车流程
被交警扣车后取车流程:
1.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车;
2.当事人收到领取通知后,就可以提车。
如果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由扣车的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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