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子女的房屋能要回吗
时间:2023-03-19 19:02:14 49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赠与的规定,赠与给子女的房屋可以收回,只要满足法律的规定条件下,就可以收回。条件如下:

1、如果房屋还没有过户的,则可以随时收回;

2、如果房屋已经过户的,则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收回:子女不尽到抚养义务的、子女故意伤害父母的合法权益的。

一、父母赠与子女房屋合同需要签订合同吗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可以在赠与合同中注明住房是否赠与子女个人所有,还可以注明受赠人的责任和义务。

如没有赠与合同注明是赠与子女的个人住房,那么子女在已婚身份前提接受赠与,这房子就是子女和配偶婚后取得共有住房。

如果父母和子女有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的责任义务,一旦子女违约,父母是可以主张收回赠与的住房。以此可以保障父母的权益。

二、农村宅基地如何收回

农村宅基地收回的规定如下三点: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如果你申请的宅基地已满两年却没建房,也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想建房子的时候,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

2、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比如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移居境外后,就没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但是原来在农村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依然受法律保护。所以你可以一直使用房屋,直到房子自然损坏,但没有重建的权利。

3、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三、离婚的房子要离婚了怎么分给孩子

1、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房子是孩子的财产,与夫妻没有关系了,离婚时双方不能分割这房子。

2、但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赠与并过户给子女、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前先行起诉请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子,然后在离婚时可以分割。

理由:婚后共同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处置,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儿子的,另一方可以请求确认赠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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