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欺骗购房者的,可以去当地房管局进行投诉,涉及到合同欺诈的还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一、房子质量物业保修多久
房屋质量不是由物业保修的。发现问题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如果在保修期限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
1.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2.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购买房子税费通常都包括哪些内容
购买房子税费通常都包括如下:
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按1.5%征收;
2、房屋产权登记费:部分开发商办证时收取,每套80元,非住宅550元;
3、住房维修基金:购房者应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
4、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销售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
三、房产过户的机构
我国法律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也就是说本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产权过户。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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