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原告不到场按撤诉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原告通过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退庭的,可以撤诉,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一直不到场怎么办
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到庭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就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进行缺席判决。
2、如果被告因为不想离婚等原因不出庭的:如果原告要求对婚姻、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家庭共同财产方面做出判决,那么被告不到庭通常无法对案件事实审查清楚,故在原告对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不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形下,不能因被告不到庭而缺席判决。此时应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全文6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