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安交警部门调解无效的,事故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肇事车辆购买保险的,可以将保险公司与肇事方一并列为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的情况如下:(1)对方拒绝或者无法赔偿损失时可以申请;(2)对方故意拖延赔偿损失可申请;(3)对方拒签责任认定书可申请;(4)对方逃逸后记下车牌号,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保险公司会根据车牌号对车主进行追讨赔偿。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闻不问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对方不闻不问拒绝赔偿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赔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如何处理赔偿受害者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可以这样处理:
1.向有管辖的公安交通部门报案受理;
2.公安交通部门到现场,立即进行处理后,进行责任认定;
3.裁决处罚;
4.由调解员主持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
5.若对调解协议有异议的,公安部门难以调解的,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简单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经交警立案处理后进入调解程序:调解需经双方当事人一致申请并对事故认定书及车辆检验、伤残鉴定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进入调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交管部门不受理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诉讼程序:可分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亦可分为合同违约之诉及过错侵权之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以上或财产重大损失肇事方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赔偿权利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赔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诉讼: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及经协商、调解、或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或未经调解程序自行起诉的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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