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权确认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理由如下:
第一,物权请求权是物权效力的具体体现,是包含在物权权能之中的。只要物权存在,物权请求权就应该存在。
第二,物权请求权的主要功能是保证对物权的圆满支配,它是保护物权的一种特有方法。
二、民法典物权请求权不适应诉讼时效的类型有哪些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条文释义:
本条规定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几种请求权类型。
诉讼时效的客体或适用范围曾经在我国学界引起巨大的争议,学界对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的范围存在不同意见。严格来说,诉讼时效适用的请求权是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即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可以要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法定的请求权和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请求权。程序上诉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比如提起确认之诉的权利、请求作出形成判决的权利。也就是说,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必须是存在于双方关系的请求权,它包括财产性的请求权和非财产性的请求权。形成权、绝对权、抗辩权不属于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三、物权请求权的竞合状况
物权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可能发生竞合,包括如下情形:
其一,物权请求权与合同债权请求权的竞合。
其二,物权请求权与因侵权行为而生的请求权的竞合。
其三,物权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能否竞合,存在争议。
全文6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