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
2.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权益。其中的权主要指权利,包括国家权利、法人等单位权利与公民个人的权利,其中的益指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包括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7.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等;
8.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违反知识产权应得到怎样的惩罚
违反知识产权应得到如下的惩罚: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
3.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
5.收缴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6.侵权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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