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现场照片可以作为证据吗
当出现了道路交通事故之后,现场拍摄的照片往往成为最为直接、生动且具有说服力的实质性证据之一。
在此,我们将详细地阐述几种实用且有效的事故现场拍摄方法。
首先,全景式的现场照片能够全面地反映出事故现场所涵盖的所有具体形态。
为了获得最佳效果,建议各位在拍摄时采用向相对的方向进行拍摄的方式,即将事故现场的车辆作为拍摄的核心焦点,然后从相反的两个方向朝着现场的中心点进行等距离的拍摄。
局部特写式的现场照片,又称为现场重点部位摄影,这种方式主要是在较为接近的距离内对事故现场的中心区域、局部痕迹的位置以及与相关物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拍摄。
这类照片的主要目的在于展示以下几个方面:
①两辆汽车接触部位的嵌合状况;
②车辆的某一侧、刹车留下的痕迹、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与某条车道线或者路边的距离。
最后,痕迹和损坏部位的拍摄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这也被称之为细目摄影或痕迹摄影。
这种方式主要是通过近距离拍摄路面、车辆、人体衣物等痕迹的特征,重点关注痕迹的形状、特征、大小、受力方向等细节。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照相机的镜头需要与被摄体保持垂直的角度(请注意:在拍摄痕迹照片时,应根据“二者对应”中所述的“承痕体”和“造痕体”关系来进行相应的拍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并保存现场,切勿擅自移动车辆或改变现场,以免影响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或者民事诉讼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案件时,可以酌情采信交通事故认定书、询问笔录、勘验、现场照片、视频、声像资料等证据。
《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保险人在认定保险事故和确定赔偿数额时,可以采取现场勘验、询问当事人或证人、查阅有关资料及委托有关部门对损失大小、事故责任及赔偿数额等进行技术鉴定等方法收集证据。
二、车祸责任认定书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区别
针对未涉及人员伤亡及财物损失(包括车辆损失)金额低于两千元的轻度交通事故,我们建议采用简单而有效的程序进行妥善解决。
也就是说,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警方报案,待交警抵达现场后便会立即为你们开具事故证明文件,随后你们只需寻找相应的保险公司依照该文件进行赔偿事宜即可。
如果不幸超过了这个范畴,那么这种情况是不宜采用简易程序来处理的,此时交警将会按照规定对双方车辆进行扣押检验,同时详细勘查事故现场并据此出具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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