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婚外女子在婚纱摄影城拍了一张亲昵的婚纱照,不料被妻子发现并取了证。3月31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认定男方的该行为存在过错,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的同时判令男方康某赔偿女方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
康某与妻子于2002年自由恋爱结婚,同年生育了一活泼可爱的男孩,生活平静而幸福。可自从康某担任了单位负责人后,应酬越来越多,经常很晚回家,夫妻开始产生矛盾并发展到分居。2009年3月,康某以夫妻性格不合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并未彻底破裂判决不准离婚,可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然分居未在一起生活。
2009年11月,康某妻子在一婚纱摄影店里忽然看到丈夫与一女子拍摄的一张亲昵婚纱照挂在摄影店的大厅里,康某妻子立即请律师将该证据保存下来,并随后向法院提出与康某离婚,但在开庭前又申请撤诉。康某只好自己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诉讼中康某妻子向法院提供了2009年11月康某与婚外其他女子拍摄的该婚纱照并要求康某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康某与妻子自第一次离婚诉讼后一直分居,双方均提起过离婚诉讼,其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应准予双方离婚。但康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其他女子拍摄亲昵的婚纱照存在过错,对其妻子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其妻子要求康某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故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同时判令康某给予妻子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
婚博会订婚纱照后店家跑路,举办方是否承担责任
交钱拍婚纱照店家跑路
北京晨报记者多次拨打**怡德法人电话,语音提示已关机。当记者来到**怡德位于**SOHO办公楼的办公地时,大门已上锁,透过玻璃门可看到办公区早已搬空。记者辗转联系上**怡德店长陆女士,她承认“店已倒闭,半年没结工资,多人已离职。”据她称,该店之前在中国婚博会举办过活动,交了一笔押金,那笔钱应该可以补偿客户费用。记者又联系上陆女士提供的中国婚博会相关负责人电话,“他们店老板找不到了,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我们才出面解决。客户可将原合同拍下来发至指定邮箱,核实后会有专人回复。”据了解,相关受害人已到属地派出所报案。
根据媒体报道,中国婚博会参展商跑路并非首次,此前还有两家婚纱摄影机构跑路,导致预订的消费者无法如期拍摄。不少新人坦言,他们是基于对中国婚博会这个平台的信任才和相关企业品牌签约的,出了事普遍“感觉很糟心”。
参展商跑路婚博会追单
为何入驻商家跑路的现象在婚博会上时有发生?中国婚博会宣传推广中心杜-薇表示,中国婚博会已运行了十年,平台在各地有几千家合作企业,她认为类似参展商跑路“是近年偶发事件”。杜-薇解释说,“毕竟我们无法深入到企业中检查他们账本,难以获知其内部资金链情况。不过,我们前期会对参展商各方面进行考核,必须是具备一定抗风险能力的企业,才能进入到中国婚博会平台。我们每年也会综合考核调研各参展商,派专人去公司门店调研了解其日常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及企业口碑等。”
对于受损的消费者,杜-薇称,“只要能证明是在中国婚博会现场订单的客户,我们会负责解决到底,帮他们找好的商家对接,一直监管到其服务结束为止。”据她称,目前已跟**怡德60多对新人取得联系,以前出现问题跑路的婚纱摄影公司的客户也已解决完,未来还会加强监管。
律师分析:
举办方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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