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饮业补偿标准
《食品安全法》的十倍赔偿仅适用于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消费者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才可以要求食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十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如果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仅仅是销售者或者生产者对所销售的食品作虚假宣传,或者采取以次充好等手段欺骗消费者,这种情况虽然与食品有关,但不涉及食品安全,所以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只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欺诈条款,应由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另附相关法条: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二、什么是消费者投诉
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三、消费者投诉的形式
(一)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三)具体的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四)具体的投诉请求;
(五)投诉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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