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由机动车一方先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责任限额外的损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会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赔偿首先应当由投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就机动车双方而言,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是哪些
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如下:
1、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按照侵权责任的规则承担赔偿责任;
2、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由机动车一方先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责任限额外的损失,则按照侵权责任承担。
交通事故索赔的流程是:
1、保持冷静,记录肇事车辆信息;
2、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车辆;
3、造成严重伤情的,应该要求交警部门做伤残评定;
4、保存好己方受损失的相关证据用来赔偿。
三、未买交强险发生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相当于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范围内,按照伤害和实际损失提前赔偿。
因此,如果不购买强制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投保义务人应在强制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和投保人不是同一个人的,驾驶员和投保义务人应当在强制保险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外的责任由交通事故双方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承担。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的伤害和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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