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男女双方结婚之后婚姻生活出现了一定的变故,比如说发生了一方去世的情况。对于另一方来说就有可能进行离婚从而选择再婚。一方去世怎么领离婚证,夫妻一方去世的不需要办理离婚证,另一方可凭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办理再婚登记。
拿到离婚证后反悔怎么办?
拿到离婚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可以单方面要求收回离婚证吗?显然是不可以的。反悔的理由会有很多,比如对离婚决定反悔、对财产问题分割反悔、或者对没有约定的事项反悔等,对这些事项的反悔该怎么办,其做法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逐一分析之。
1、对离婚决定反悔时,该怎么办?
如果男方双方自愿离婚,并按要求领取了离婚证,即其婚姻关系就从那一刻起正式解除了。这个时候,不能再要求不离婚了,因为离婚已经成了事实,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当然有一个例外,即如果双方再次同意和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再次成为夫妻。
2、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时,该怎么办?
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对于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反悔,则可以再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根据司法解释,只有订立《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驳回诉讼请求。
3、如果对没有约定的事项反悔时,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求,法院会按照诉求依法作出新的判决。经常碰到的例子偶探视权等等。
离婚手续的办理也要区分不同的离婚方式,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肯定就是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了。但要是协议离婚的话,则此时一般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而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满足的离婚条件也是不同的。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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