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被认定为六级伤残时,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职工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则可以获得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金额为其本人工资的60%。如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被认定为六级伤残时,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职工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则可以获得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金额为其本人工资的60%。如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依 据 工 伤 等 级 , 工 伤 保 险 赔 偿 标 准 是 多 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根据工伤等级有所不同。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分别为一级伤残为17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级伤残为1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级伤残为1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级伤残为12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同时,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分别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此外,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需护理费按月计发,其标准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标准相同。
综上所述,根据工伤等级不同,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也不同。单位应当依照条例规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为其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对于职工的工伤赔偿有着明确的条例规定,不同等级的伤残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不同的赔偿金额。同时,单位也应当依照条例规定,为职工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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