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造成的损失需要赔偿吗
施工造成的损失需要赔偿。如果是因发包方不按约定提供施工材料、技术资料,不按时支付工程款项造成的,由发包方赔偿;如果是因其他原因造成损失的,按“谁的过错,谁担责”的原则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施工造成的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施工造成的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3年。该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施工中工人意外死亡赔多少钱
施工中工人意外死亡赔多少钱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包括丧葬费:按照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亲属的精神损失费,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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