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
1、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2、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依据
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二、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的管理规定是什么?
1、教育费附加由税务局负责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三、地方教育税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健全教育税收法纪,严格依法治税
教育税收同国家其他税收一样,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为此,必须建立健全教育税收法纪,严格依法治税。与此同时,还应健全教育税收征管具体工作中各项规章制度,以彻底改变全国在教育费附加征管中存在的依人治税的状况。
2.合理确定教育税收的计征对象、范围相比例并保持相对稳定
教育税收的核心是征税对象、范围和比例的确定。在确定时应该坚持一方面要能够有力地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要考虑到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
3.完善教育税收征管体制,杜绝偷税漏税抗税和截留挪用教育税的现象教育税收要按照统一征收、专户存储、教育部门统筹分配使用的原则去规范征管行为。要对违反教育税法的偷、漏、抗及挪用截留教育税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要绳之以法。
4.加强教育税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纳税积极性和自觉性
征税是运用国家权力强制进行的。但为了减少教育税收中的矛盾和冲突,应该加强对教育税法的宣传教育,增进人民对教育税收重要性的理解和对税收工作的支持,从而使公民形成健康的纳税意识,并养成自觉依法纳税的习惯。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是有着明确的要求的,各地区都需要针对税收的问题进行严格的遵守。国家执行教育税收是为了更好的开展各项教育的行为,并且依照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当地的政策对税收的政策和相关的税率进行相应的调整。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