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在决定工伤骨折鉴定时需要考虑哪些情况,并列举了工伤鉴定的不同范围。根据骨折伤残鉴定,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并由指定的医院进行伤残鉴定;如果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则需要前往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所进行。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和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在决定工伤骨折鉴定时,根据以下情况来进行:
1.如果骨折伤残鉴定,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并由劳动部门指派指定的医院进行伤残鉴定;
2.如果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则需要前往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所进行。
工伤鉴定的范围有以下:
1、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伤残等级鉴定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2、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
3、护理等级鉴定;
4、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 伤 鉴 定 范 围 有 哪 些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情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该条例规定,工伤认定范围包括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或者单位认为伤情需要认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待遇的其他情形。因此,工伤认定范围包括上述情形,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进行工伤鉴定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鉴定机构。对于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伤残等级鉴定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并由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如果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则需要前往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所进行。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和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范围包括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或者单位认为伤情需要认定的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待遇的其他情形。因此,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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