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有哪些传票送达的方式
1、法院传票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及邮寄送达以及公告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法院送达传票通常需要多长时间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无法送达,则法院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则会开庭,如果当事人不到则会缺席审判,一样会作出判决的。
欠网贷法院传票送达方式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如果法院传票不能亲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过上述的其他方式送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第87条的规定: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应依照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
(1)必须经受送达人同意,法院不得在未经受送达人同意的情况下依照职权采用此送达方式送达。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2)电子送达方式只适用于对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外的诉讼文书的送达。
(3)电子送达的具体手段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及时收悉的能够确认受送达人可以收悉的方式。采用电子送达的,送达日期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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