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审议行政处罚限额调至20万元
时间:2023-06-06 20:15:29 40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同时明确,危害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等严重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且具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可按照违法所得三倍以下设定罚款,不受20万元的限制。昨天,提交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的规定修正案(草案)》提出上述设想。

1996年出台的《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据此,1996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的规定》明确,市政府规章设定罚款的数额最高为3万元。为了提高市政府规章的行政处罚力度,2006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关于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的规定〉的决定》,将设定罚款的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然而,实践中,涉及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十分巨大,最高为10万元的罚款,显然与之不匹配。例如,实施危害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等都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造成重大损害,最高罚10万元的罚款明显过轻。

对此,修正案草案规定,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同时明确,危害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等严重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且具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可按照违法所得三倍以下设定罚款,不受20万元的限制。

全文7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警告 最新知识
针对沪审议行政处罚限额调至20万元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沪审议行政处罚限额调至20万元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