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出资在公司法修订中的问题分析
时间:2023-07-08 08:15:44 26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一)依法履行评估作价、变更登记手续以及交付使用。由于公司资本维持的原则,以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必然要涉及到对非货币资产进行评估作价,以及在以房屋、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时办理权属以及交付使用的问题,否则将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未履行出资义务。(二)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

公司法修订了哪些内容?

最新公司法修改内容: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其他。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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