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身份效力: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2、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财产效力: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一、养父母带着孩子是否属于一种无效婚姻
属于。
养父母和养子女是基于收养关系而形成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合法的收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旦收养关系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等同于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宣告婚姻无效的四种法定情形之一,如果养父母与养子女没有解除收养关系而结婚,他们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二、养父母与养子女是否能结婚
养父母和养子女不能结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本法对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2、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三、过继出去的子女能继承生父财产吗
孩子过继后不可以继承生父的财产。我国法律规定,过继后的子女为养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孩子过继后不可以继承生父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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