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超过20年的,超出诉讼时效,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只能协商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纠纷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遗产未分割的,视为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
爸爸再婚死后的房子归谁
爸爸再婚死后的房子的继承情况如下:1、若父亲立有遗嘱的,房产中父亲所属的部分应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2、若未立有遗嘱,房产中父亲所属的部分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其遗产。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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