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昌江县国家入学贷款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1、网上提交贷款申请
借款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助学贷款的,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2、赴市县资助中心办理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贷材料,前往市县资助中心办理手续。材料审查通过后,签订合同。
3、高校录入回执: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二、昌江县国家入学贷款申请的办理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三、昌江县国家入学贷款申请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2、《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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