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06-23 22:12:57 23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是: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5、收养人与送养人,须双方自愿;

6、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7、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

一、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收养关系可以解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也可以通过法定解除收养关系。

二、未婚可以领养孩子吗

未婚可以领养孩子,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育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

3、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孩子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岁以上。

领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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