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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小玉:十年前,母亲再婚。继父也有子女,但很少来往,他们结婚后一直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他们结婚两年后,继父单位房改,老两口就购买了一套公房。两年前,继父去世,请问我母亲能办理这套房子的过户手续吗?
答复:这套房子为你继父与你母亲的婚后共同财产,他们各有一半的份额。你继父去世后,属于他的一半应为遗产,在他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应由你母亲、他的子女共同继承。若你母亲想办理过户,需以你继父的子女放弃继承为前提,在他们做了放弃财产继承公证之后,你母亲持公证书去房管局即可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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