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客户提供全面深入的法律咨询服务;
2.依据实际情况,提供合法有效的程序选项建议,并协助客户进行选择;
3.全力以赴,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其自身权益积极地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4.就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及结果,向客户提供深度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5.竭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其他应尽的职责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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