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到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报案、控告、举报以及自动投案等线索后,公安机关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程序,依法行使职权,并须于七日内对有关情况进行深入审查与判断,做出是否予以立案的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三条
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
办案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行政案件的受理、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处理等情况以及相关文书材料录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并进行网上审核审批。
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
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