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许可类
二、办事事项名称
广东省居住证(人才类)备案
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四、申请的受理窗口
市公安局办证大厅
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市公安局
六、事项设立的依据
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
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凡符合《东莞市贯彻《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关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并经我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同意办理。
八、申报所需的材料
1、经我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同意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九、申请表格
十、办理的程序
1、申领人凭市人事局核准同意的《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备案和制证的相关手续;
2、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受理备案,并统一送至省公安厅进行制证;
3、申领人凭市公安局《申领广东省居住证回执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领取《广东省居住证。
十一、事项有效期
5年
十二、受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十四、投诉电话
十五、备注
十六、申办对象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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