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可知,刑事询问笔录在讯问人还没有签名时可以更改,但一旦确认签字以后是很难修改的,刑事询问笔录将作为证据材料保留,如果需要修改或补充,可以在下一次的公安提审时补充在新的笔录里。录口供应当要符合事实,保证口供的真实性,如果录虚假口供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口供能作为定罪证据吗
不能。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不能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一规定通常也被称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旨在遏制刑讯逼供和其它非法取证的行为。其次,证据是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通过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以及,犯罪行为是由犯罪嫌疑人实施。只有嫌疑人本人供述,显然达不到案件定罪量刑的标准。所以,法律同时规定,只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对<刑事诉讼法>相关问题的解释》
第八十二条
讯问笔录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讯问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的
(二)讯问人没有签名的
(三)首次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问人相关权利和法律规定的
全文5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