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符合特定条件之后方可进行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通常情况下,要求房屋所有人持有该住房至少已有五年时间,并需要房主凭借安置协议进行相关费用的支付,包括土地出让金以及契税等等。
在完成支付审核、商品房产权证书、契税证明和出让性质土地证的办理过程后,方能对该住房正式进行房屋转让登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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