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证在哪个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
离婚证在男方或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当事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什么时候可以领离婚证
离婚可以领离婚证的时间是三十天左右。相关规定,申请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经过这个冷静期后还需要夫妻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在,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审理认定符合离婚条件的,双方才能拿到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证从哪里可以查
离婚证从民政局才能查得到。离婚证,一般都是要到婚姻登记部门查询的,因为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证的时候,发证地的民政局已经将离婚协议等内容备案了,因此查询也就要去颁发离婚证的民政局去查。如果是假的离婚证是没有登记信息或者是没有档案的。离婚证属于个人隐私,不能随便透露。如果是办证时间过长,也可能移交到了当地档案馆,可以到档案馆去查移交时间有的是5年,也可能是10年,到当地民政局去问一下便可。离婚证不能随便查询,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去查他人的离婚证信息的,能查离婚证信息的只能是婚姻当事人或是利害关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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