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和完善投劳方案。投劳工作作为看守所一项日常工作,涉及法院、检察院、武警和监狱等不同的单位和部门,点多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切实认真对待。
(2)查验投劳文书和材料,确保准确完整无误。监狱法第16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
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3)核对投劳人员,办理出所手续。看守所收到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等查验无误后,应当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安监管信息平台,并确保信息录入准确无误。
(4)加强协作,确保投劳途中安全。看守所在和监狱确定投劳时间和人数后,及时与驻所武警联系,按照投送罪犯人数和任务配备相应押解人员、武器、警械和车辆等,实施武装押运。
判拘役是住看守所还是监狱
住在看守所,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构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拘役由公安机构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全文7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