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保险是否拒赔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保险不理赔,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的情形有: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交强险理赔需要怎样的材料
交通事故涉及车辆损失、货物损失、人身伤亡、第三者损失时,交强险理赔需要下列材料:
1、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出险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单方事故,保险公司人员已赴现场查勘的可不提供该材料,如不属单方事故,则需提供该材料);
3、汽车维修业正式专用发票;
4、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保险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5、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适用于盗抢险赔案、疑难赔案和没有第一现场的赔案);
三、交通逃逸事故的责任认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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