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2)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2)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3)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在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4)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坐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
最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越来越普及,人们对于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越来越重视。2017年,由建设部主编,并有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联合发布的一份关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相关规定。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又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而对于新建,扩建以及改建都适用本规定,同时此规定对于承包的合同,设计的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件均有一定的约束作用,本规定可以配套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配套使用。
本规定的第一章是对相关的专业术语进行了明确的说明,解释了建筑装饰装修是为了对建筑物的主体保护和完善,提升其使用和美化的功能,对其内外的空间进行加工处理。同时还对基体,基层,细部等术语做了专业的说明。通过术语的说明,使得相关人士对规定后续解读有一定的帮助。第二章到第四章,规定从基本规定,包含设计和施工两个方面;抹灰工程和门窗工程三个部门进行说明。
基本规定:
(1)设计:
对于设计的规定主要是规定了设计人或者设计公司需要有一定的设计资质,同时有一定的质量监督体系。在设计完成之后需要出具完整的施工设计文件交给施工方,设计时需要符合相关城市对城市建筑的规划,使用的材料符合法律的规定。在设计时候,设计人(公司)进行现场勘察,设计完成后要对设计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2)施工:
施工方在收到设计方所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之后,根据设计文件上的说明,编写装饰装修的施工方案,方案需要经过审定。同设计方一样,也需要一定的资质,不符合资质的不可以作为施工方。施工严格遵守施工的相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严格按照设计相关材料的说明进行施工,不可以擅自进行修改,材料的更换等,否则造成后果由施工方负责。施工方在施工过程,需要注意在施工的过程中,不可以对周边的环境造成太多的干扰,比方说噪声,以及装修垃圾的收集等都需要严格按照我国环保的相关规定。以及对于现场安全的防控都需要明确的规定,严格的执行。防止不良事件的产生。
《建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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