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意见指出,本市首次提出实行门诊医保额度跨年度积累。参保人员门诊费用未达到最高支付额度的,差额部分可转移到本人以后年度的住院最高支付额度中,并逐年累加计算,只增不减,预计今年年内实施。
调整医保门诊报销范围和起付标准门诊医保额度可跨年累加计算
医保门诊报销范围
调整前:一级医院
调整后:一级医院、零售药店、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
天津医保起付标准
调整前:500元
调整后:
具体实施是,天津市将调整住院报销起付线,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未超过1500元、退休人员未超过2500元的,次年患病住院时,第一次住院起付线降至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不收起付线。
天津医保报销额度
调整前:
2016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成年居民待遇标准
项目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住院
高档
500元,一个年度内住院治疗2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设置起付线
18万元
中档
低档
门诊特殊病
高档
500元,一个年度内分别发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或者发生两种以上门诊特殊病,合并执行一个起付线
18万元
中档
低档
门(急)诊
高档
500元
50%,限在定点一级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
3000元
中档
低档
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学生待遇标准
项目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住院
500元,一个年度内住院治疗2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设置起付线
18万元
门诊特殊病
500元,一个年度内分别发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或者发生两种以上门诊特殊病,合并执行一个起付标准
18万元
门(急)诊
500元
50%,限在定点一级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
3000元
调整后:
天津市首次提出实行门诊医保额度跨年度积累。参保人员门诊费用未达到最高支付额度的,差额部分可转移到本人以后年度的住院最高支付额度中,并逐年累加计算,只增不减。这样调整,有利于缓解年底门诊突击购药问题,一定程度上提高大病保障水平。
例如:
以门(急)诊为例,假如,你此次门(急)诊花费4500元,按照最新医疗保险政策,最低起付标准为500元,剩余4500-500=4000为医疗保险报销金额,报销比例为50%,因此,你此次门(急)诊报销费用为2000,而门(急)诊最高报销额度为3000元,此次报销未达到3000元最高报销额度,差额为1000元,按照今年门诊医保额度可跨年累加计算的新政策,你下一年医疗保险报销最高额度可为4000元,依次逐年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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