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环保局严格按照国家对土壤环境保护的要求,在辖区内积极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环保局对辖区内土壤类型、工业企业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生产排污情况、企业周边环境和土壤分布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会同发改、农林、国土、水务等相关部门整理土壤现状相关基础资料。对农田、水源地、林地、湿地、工矿企业用地、养殖区及重要污染区域等各类土壤采集样本,并进行分析测定。编制完成了《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引今后土壤环境保护方向。
根据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显示,我市除酒钢(集团)公司、甘肃民丰化工公司等工矿企业及周边土壤受到一定影响外,农田、水源地、林地、湿地等保护区域土壤均未受到污染,满足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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