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注意
时间:2023-03-19 14:30:28 34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实物出资金额不得高于注册资本的70%。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做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及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一、增资扩股必须有律师事务所吗

最好有律师。

在我国,增资扩股主要有三种方式,包括:

1、原股东增资。

2、引入新股东。新股东投资入股后往往会导致公司原股东的股权遭到稀释,如公司原有二位创始人股东,分别持股70%和30%,公司增资100万,让出公司10%的股权,那么原股东的股权都要等比稀释为63%+27%。剩余的10%是新股东的股权。

3、未分配利润、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转增成注册资本。公司增资扩股的具体流程如下:

1、开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并记录章程。

2、开立验资账户。

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

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

5、增资验资户销户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二、增资扩股过程中的纳税问题

1、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以为未分配利润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自然人股东取得的转增资本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法人股东无需缴税)。用于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载时点应纳的税收金额,因为公司很可能没有按期缴纳税款,或者缴纳日期晚于转增日期,则在增资扩股时首先需要扣除相应的税款;2、国税发【1997】198号文件同时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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