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刑期间是否可以去外地居住吗
1、缓刑是指对判决有罪应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2、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3、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二、适用缓刑的和条件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不能适用缓刑。
2、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简单而言适用缓刑以上两条缺一不可。此外,刑法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三、缓刑的考验期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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