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行为人可以更改居住地,但需遵循法定程序。需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相关部门在司法所的意见后,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相应的决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在缓刑期间,行为人可以更改居住地,但必须遵循法定程序:
1.如果行为人需要更改居住地,必须在变更前一个月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2.相关部门在司法所的意见后,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3.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相应的决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履行的规定如下: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能 否 在 缓 刑 期 间 变 更 居 住 地 ?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因此,对于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需要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进行变更。
在缓刑期间,社区矫正人员可以更改居住地,但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变更前一个月,行为人需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相关部门在征求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相应的决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因此,社区矫正人员在缓刑期间变更居住地,需要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进行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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