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界定标准有如下:
1、主观故意内容不同,抢劫罪故意的内容是抢劫;敲诈勒索罪故意内容为敲诈勒索;
2、抢劫罪占有的财产只能是动产;敲诈勒索罪占有的财产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3、抢劫罪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产;敲诈勒索罪迫使被迫交出财产的时间和地点可以是当场交出,也可以是未来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出;
4、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可以当场实施,也可以在以后的某个时间实施;
5、抢劫罪除了使用威胁手段外,还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侵犯人身权利,抢劫罪的威胁由行为人直接在被害人面前发出;
6、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电报等形式发出,也可以由行为人本人或第三人发出。
如何对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区分
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都可能对被侵害人使用“威胁”手段,“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也是敲诈勒索行为的基本行为方式,二者的区别除危害后果不同外,还存在以下不同:
(1)威胁的方式不同。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行为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发出或第三者转达。
(2)实现威胁的时间不同。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行为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
(3)威胁的内容不同。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行为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不同。抢劫罪是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行为取得财物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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