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遗产怎么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遗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1.如果明确说明该财产由一人继承的,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由一人继承的,该财产就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有哪些
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有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4.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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