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什么叫农村闲置宅基地
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定义应该很好理解的,那就是本来用于建房的农村建设性用地处于闲置状态的土地,就属于农村闲置宅基地。而农村闲置宅基地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从来没有建过房屋的宅基地,另一种是曾经宅基地上建过房屋,后因某种原因导致坍塌,目前处于空闲状态。宅基地空闲的原因分析前些年,农村的人们以跳出农门为荣,所以有一部分人纷纷选择了到城市里找工作打工,这部分人基本上处于谈婚论嫁的年龄段,于是父母便在农村老家申请了宅基地,准备给儿子建好房屋,用作婚房。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
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第十二条符合立户条件的子女在申请宅基地计算限额时,父母除留足合理限额外,超过部分应合理计算到子女户。
现有宅基地面积超限额的农户,在按规划申请旧房拆建、迁建时,应核减超限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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