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巩固和发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成果,改善农村地区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部署在全国建制县、县级市继续组织开展为期5年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
按照通知要求,2011年至201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积极解决农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严格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安全管理,确保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
通过5年的努力,努力达到: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农村客运进一步发展,公路通行条件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
2005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建成平安畅通县(市、区)2123个,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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