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居住证怎么申请办理
1、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护照、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等)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警务室申报居住登记;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将居住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3、流动人口通过自助申报系统办理居住登记的,如申报登记的信息准确无误,且在自助申报系统中可以查询确认的,可作为居住登记的依据。
二、什么是居住证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三、相关法律法规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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