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上下班途中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问题。根据规定,只有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且职工本人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而在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的情况,由于个人主要责任,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也无法向任何人追究责任。
上下班途中若非本人主要责任,则不一定是工伤。例如,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不一定会被视为工伤。由此可知,是否可以为工伤关键看该职工在该起事故中是否负主要责任,如负主要责任,则无法认定为工伤。而在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是由于个人主要责任,不是他人责任导致你受伤,所以不符合条件认定为工伤,也无法向任何人追究责任。
上 下 班 意 外 能 否 认 定 为 工 伤 ? 看 个 人 是 否 负 主 要 责 任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病的。而上下班途中,也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范畴,因此,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但是,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还需要看个人是否负主要责任。如果上下班途中,个人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关系,比如个人的违规操作或者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那么个人可能负主要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反之,如果个人行为与事故发生没有直接关系,或者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第三方,那么个人可以认定为工伤。
总之,上下班意外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上下班途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还需要看个人是否负主要责任。
上下班途中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个人是否负主要责任。只有个人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关系,且主要责任在个人,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即使是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事故或患病,也不一定能够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